>
本所何培华主任和谢良律师代理甄子丹诉耿卫国侵犯名誉权案,于2015年11月17日在北京海淀法院宣判,法院一审认定耿卫国对甄子丹构成名誉侵权,判决耿卫国停止对甄子丹的侵权,并在南方周末和新浪网站向甄子丹作出书面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