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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恩师江平的师生缘
作者:何培华    时间:2019-12-20

我和恩师江平的师生缘


(谨以此文庆贺恩师江平教授九十华诞)


何培华


何培华博士与江平教授


那是一个严寒的冬日,落日的余晖穿透法大校道两旁的梧桐树,映照在幽静的校园里。一个穿着朴素、约莫五十来岁的男子,两眼闪烁着睿智的光芒,左手拎着一个热水瓶,右手牵着一个小女孩,踏着积满残雪的校道,步履蹒跚但非常坚定地向着前方行走。这一情景,已经过去三十多年了,但至今仍仿佛电影似的一幕一幕地不断在我的脑海里浮现。



八十年代初,我从湛江师范学院毕业后,在广东一个偏远的滨海小城当中学教师。由于我不甘寂寞,老是想着要到外面去看那精彩的世界。我记得我在读初中时看了一本书,里面有一段话令我印象深刻:如果你要想种植鲜花,那么就留在南方;如果你要想寻找人生的哲理,那么就去北方。我一直怀揣梦想,要去北方寻找我人生的哲理。那是一九八五年的春天,我从《光明日报》上看到一则招生启事:中国政法大学第二学士学位班招生。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去尝试报考,结果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考上了。

何培华博士于中国政法大学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开学合影


那年的秋天,我从广州乘火车去北京。随着火车的飞奔疾驰,我的梦想也随之被带到了寒冷的北方。由于中国政法大学当时没有足够的校舍,我们这一届双学士班学员被安排到天津司法学校上课。班主任方彦老师热情接待我们,并给我们介绍了法大的校史,同时提到法大两大才子,其中一个就是江平老师。这是我第一次听说江平老师。当方老讲述江平老师的故事时,他眉飞色舞,兴趣盎然。江平老师原就读于闻名遐迩的燕京大学新闻系,一九五一年被国家选派去前苏联学习法律,先到喀山大学就读,后转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一九五六年学成归国,被分配到北京政法学院执教。在当时的反右运动中,江平老师因给领导提意见被打成“右派”。这突如其来的厄运降临到他的身上,,导致新婚妻子劳燕分飞,家庭破裂。不久,祸不单行,他在下放劳动期间,被火车碾断一条腿,造成终身残疾。江平老师懂两门外语,并且知识渊博,在北京政法学院执教期间,讲课效果特别好,被当时的钱端升院长视为北京政法学院的两大才子之一。听到方老介绍江平老师那坎坷的人生时,我对他不由产生出一种无限崇敬之情。我第一个念头,就是想尽快见到我未来的恩师江平。
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一九八五年九月二十日,中国政法大学第一届双学士班在天津司法学校举行开学典礼。当时参加开学典礼的有司法部、天津市和法大的有关领导及老师。江平老师也出席了当天的开学典礼,当时他已是法大的副校长。他在开学典礼上给我们全体学员发表了激动人心的讲话。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江平老师并聆听他的教诲。他穿着一套灰色的中山装,戴着一副近视眼镜,脸庞宽阔,前额光亮,讲起话来字正腔圆,声音特别洪亮。我清楚地记得,他在讲话中提到,为了迎合国家对外改革开放的需要,我们这一届双学士班是中国政法大学培养国家法律复合型人才的一种尝试,希望我们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努力学习,争取获得优良的成绩,回报社会。他那种充满激情和风趣幽默的语言令人心灵震撼,这更倍增了我对他的崇敬之情。开完开学典礼之后,江平老师和我们双学士班全体学员一起合影。至今,我仍珍藏着这幅具有纪念意义的照片。
自从那次见面后,我一直想着要去听江平老师的讲课。但遗憾的是,由于我们双学士班设在天津,给我们上课的法大老师是轮换来的,平时见不到别的法大老师,更不可能见到江平老师。我感到很失望,以为在天津偏安一隅,度过两年光阴后,就卷铺盖走人。但想不到的是,好像冥冥之中有天人相助,将我和江平老师续上了师生缘。机会终于来了!天津司法学校的办学条件比较差,根本不适合培养高端复合型法律人才。河南大学来的几个同学写信将情况向司法部和教育部反映,并得到高度重视。一九八五年底,我们双学士班外地学员获准从天津搬回北京学院路法大校区,结束了在天津将近半年的学习生活。从此,我在校园里经常有机会见到江平老师,并且也经常有机会在课堂上聆听到他的教诲.

北京的冬天非常寒冷,但在法大的校园里依然温暖如春。我第一次听江平老师讲课是在学院路法大校区教学楼四层大教室里。那时,《民法通则》正准备出台,有关民法和经济法的争论非常激烈。我刚上完民法总则(是杨振山老师给我们上的课),而且接触法律不久,特别是民法,我对很多法律概念认识非常模糊,好像似懂非懂的。我从天津搬回到北京的第二个星期,从食堂海报上看到,晚上江平老师做有关《民法通则》的讲座。为了能听到江平老师的讲座,食堂还没到时间开饭,我就提前到那里等候了。匆匆吃了晚饭后,我就马上赶到教学楼四层大教室。可是,令我感到震惊的是,容纳几百人的大教室,已经座无虚席,连两边的走道和后面的走廊,都已站满密密麻麻的学生。我只好站在最后排,从人群的缝隙中窥视江平老师的风采和聆听他精彩的演讲。我记得,江平老师在这次演讲中提到民法是私法,是保护私权的法律,同时也是调整市场经济的法律;而经济法则属于调整计划经济的法律,是和民法互为存在的法律。他透露,新的《民法通则》会将民事权利纳入法律保护,并认为,“只要不涉及公共利益、未侵犯别人的权利,私权就应该是神圣的”。我第一次听到私权的概念,并且感到耳目一新。但实际上,过了若干年后,我这才知道私权的重要性。这也是为什么江平老师一直为私权呐喊的原因。我们在座的每个学生都受到江平老师那充满激情的演讲所感染,都为江平老师那精彩的演讲而折服。他用简洁凝练、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解释高深晦涩的法律概念,即使不是学法律的学生,也能听得懂江平老师的演讲。听了江平老师这次演讲后,我就暗下决心,将来报考他的研究生。
法大领导对我们这一届双学士班呵护有加,特别安排学校最强的师资给我们上课。我记得,法学基础理论是刘金国老师讲授,刑法是曹子丹老师和田文昌老师讲授,行政法是应松年和朱维究老师讲授,民法是杨振山老师和张佩霖老师讲授,而公司法则是江平老师讲授。江平老师给我们上公司法课,我们双学士班的同学欢呼雀跃,都感到非常荣幸。江平老师给我们上公司法第一节课时,首先讲法人制度的起源,讲到法人制度,自然追溯到罗马法。当讲到罗马法时,他非常感概,说前苏联推翻沙俄政权后,只是对一些与现政权不符的法律做了些修改,而大部分的法律基本上都保留了下来。由于前苏联法律的渊源是罗马法,他在莫斯科大学法律系学习时,就有罗马法这门课。他今天能开设罗马法这门课,应归功于他从苏联带回的罗马法教材。江平老师指出,旧中国的《六法全书》主要渊源也是罗马法,但新中国成立后,却把《六法全书》全部给废除了。旧法废除了,而新法没有制订出来,造成了中国几十年没有法律的无政府状态。他认为,法律和社会规则应该有继受性。新中国全部废除了《六法全书》,是非常可悲的!在当时的环境下,江平老师能提出这样的观点,是非常大胆的,也是难能可贵的。他这种只向真理低头的勇气和精神,给我留下了永不磨灭的印象!当时我对江平老师这一说法不太理解,后来读了江平老师《罗马法在中国的复兴》一文,我这才深刻理解他这句话的真正意义。江平老师在该文里指出:“罗马法精神就是私法精神,罗马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也可以说是恢复和发扬人类不可缺少的私法精神。罗马法中的自然法既然是自然(社会)现象的法律体现,所以它应是不可轻易变动的。试问,市场交易中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买卖关系的一些基本规范从罗马法到今天的两千多年中又有哪些根本突破呢?我们过去突破了,不是又改过来了吗?



一九八六年秋,到了我人生的转折点。我是从广东滨海小城一家中学逃离出来到北方寻找人生哲理的,但是回到现实,我必须作出选择。如果我毕业后找不到新的接受单位,我必须回到我原来的中学重执教鞭。当然,我还可以报考研究生,这可能是我唯一的出路。那时,考法大的研究生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尤其是报考江平老师的民法专业研究生。我同班同学蔡鸿达(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原秘书长)也鼓励我报考研究生,但建议我不要选报民法专业,最好选一个冷门专业报考,等考上研究生后再说。我觉得他讲得有道理。不过,在填报志愿时,我最后还是填报了民法专业,导师为江平老师,因为我没办法割断我与江平老师的师生缘。
北京的寒冬,冷风凛冽,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坚持不分昼夜地复习,这对我这个从南方过来的青年学生来说,是一个严重的考验。幸好,我辛苦的付出终于得到了回报。成绩公布出来后,我获悉,我以在职考生第一名的成绩顺利考上了中国政法大学八七级民法专业研究生。当我拿到法大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同时,我也接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东省分会的商调函。我将这个情况告诉了我的两个广东老乡--教宪法学的许清老师和民法教研室的陈汉邦老师,并征询他们的意见。他们都力劝我放弃读研究生,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东省分会工作,因为很多研究生毕业后都未必能找到这么好的单位。我犹豫了好几天,最后还是决定去读研究生。原因无他,还是我那割不断的梦寐以求成为江平老师研究生的情结。
又到了新的金秋季节,我入读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法专业。入学刚几天,导师组秘书孟玉老师来找我和李静冰,说江平老师正在搞一个课题《法人制度研究》,要我们帮助江老师查找有关英文资料并进行翻译。听了后,我们都感到很高兴,但同时我也担心自己不胜任这个工作。晚上,孟玉老师带着我们去江平老师的家。当时,江老师住在法大校北门的一个两居室。敲门时,是师母来开的门,她见是孟玉老师带我们来的,就让我们进来了。听说,师母是江老师的保护神。由于江老师当时已是负责全面工作的副校长,平时有许多老师或者学生会上门找江老师办事,师母一般都会阻拦并严加盘问,不轻易让人进她的家门,怕打扰江老师的工作和休息。我们来之前,感到有点诚惶诚恐的。当师母招呼我们坐下、接着倒水给我们、显得非常热情和好客时,我们刚才的忧虑这才随即消失得一干二净。孟玉老师将我和静冰的情况向江老师作了介绍,江老师听了后显得很高兴。江老师作为中国政法大学负责全面工作的副校长,平时日理万机,工作非常繁忙,现在居然抽时间出来接见我们,说明他对课题《法人制度研究》的高度重视。
他简短地跟我们介绍了课题的情况,然后便把查找英文资料和翻译的工作交给了我们。最后,他补充了一句:有什么问题或者困难,可以随时来找他。后来,我和静冰在翻译资料工作方面遇到什么问题时,经常上门向江老师求教。由于工作的原因,我和静冰成为江老师家的常客,我也因此和师母结下了母子般的情谊。查找公司法方面的英文资料相当困难,我到法大图书馆里只找到几本英国和美国的公司法教材,而在诺大的北京图书馆却找不到一本有关这方面的专著或者教材,可见,当时我国法律书籍资料的严重匮乏。后来江老师介绍我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找司马爱媛研究员帮助,但是也是一无所获。最后,我只好从法大图书馆里找来的几本英文公司法教材和一些英文杂志上刊登的有关公司法方面的论文,勉强翻译了两万多字草草交差。使我预想不到的是,江老师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和表扬,并给我们支付了些稿费。这极令我们感到有点受宠若惊!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江平老师亲自组织的英文资料翻译工作,但也是最后的一次,以后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何培华博士硕士论文封面



历史总是会出现惊人的相似!一百年前,为反对北洋军阀政府签订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 北京大学的学生上街游行示威,抗议北洋军阀政府的卖国行为。但是,北京大学学生发起的这场爱国运动,却遭到北洋军阀政府的残酷镇压,数百名学生遭到逮捕。作为北京大学校长的蔡元培先生,虽然他没有参加游行示威,可是他对学生是深表同情的。当得知学生被捕的消息后,他立即以北大校长的名义营救学生,并以身家作保要求北洋军阀政府释放被捕的学生。面对北洋军阀政府决定撤免其校长职务的威胁,蔡元培先生为营救学生,毫无退缩,最后迫使北洋军阀政府释放被捕的学生。而在三十年前,作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老师也上演了与蔡元培校长何等惊人相似的一幕!

一九八九年我研究生毕业后,被分配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东省分会工作,后来因为住房的原因,又调到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对那一年法大校园发生的事情,至今我仍记忆犹新。每当谈起当年发生的事情时,江平老师都不无感慨地对我说 ,学生采取的行动都是合法正当的,我作为一校之长,必须保护他们的安全。学生家长把他们托付给我,我不能让他们在我的眼皮底下出任何问题啊!当时我想,他们出了校门,可能就回不来了。我必须不让他们踏出校门!但是他们人多,我拦不住他们,因此只好跪下来求他们不要出去。他那种舔犊之爱不断溢于言表。江平老师在法大校门口的那一跪,已成为那个时代的绝响!

法大87级研究生为江平教授及师母祝寿

虽然,我远在广州,但是,我还是不时惦记着江平老师,还是不时关注着他的安危。后来他见到我时笑着对我说,我这个校长的职务是他们给任命的,而不是我伸手向他们要的,他们爱免就免,我并不犯任何错误,干嘛要辞职?我突然发现,一个永不言败的伟岸硬汉形象凸显在我的眼前。一九九〇年二月,在江平老师坚决不同意辞职的情况下,司法部派员到法大,宣布免去了江平老师校长的职务。江平老师虽然不再担任法大校长了,但是,他在我的心中,在法大学子的心中,永远是我们的老师,永远是我们的校长!



研究生毕业后,我一直与江平老师保持联系,每次出差去北京,都会抽时间去看江老师和师母。有时,师母到广州也会来看我。他们非常关心我的工作和学习,这使我感到非常温暖。一九九五年,江平老师和师母应邀来广州参加一个研讨会,我去他们下榻的宾馆看望他们。在闲聊中,师母告诉我,江老师从一九九一年起就开始招收博士生了,问我还想不想去读书。当时我已半脱离体制,创办了一个律师事务所,平时工作很忙,不可能全脱产去读书。其实,这是托辞。如果我真的想去读书的话,我还是可以做得到的。我不想再去深造的原因主要是,我已经拿了法学硕士学位了,在当时的律师队伍中还是属于凤毛麟角的。当时,我这个认识是多么肤浅啊!一九九八年,我办的两个涉外案子对我触动很大,一个是美国公民诉中国政府和企业烟花爆炸伤害索赔案,另一个是广东省东深水库管理局诉美国某公司计算机工程合同纠纷仲裁案。后一个案子是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开庭审理的,美方指定的仲裁员是大名鼎鼎的美国纽约大学科恩教授,他也是江平老师的老朋友。我就是通过办理这个案子认识科恩教授的。

后来我和他成了忘年之交。在二000年八月我去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期间,他还邀请我去纽约大学法学院给研究生做过一次报告。这个案子的材料整整有十二箱,大部分是英文资料。开庭总共开了五天,从星期一开到星期五,除了事实之外,还涉及到许多的法律问题,尤其是中美之间不同的法律问题。在庭上和美国律师交锋的过程中,我深感到自己法律知识的不足。当年《合同法》刚好颁布,我受托以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名义邀请江老师来广州讲授新的《合同法》。江老师在广州停留期间,我借这个机会把我继续深造的想法告诉了江老师,他和师母听了后,便鼓励我报考法大的博士研究生。于是,我在他们的鼓励下,便报名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一九九九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但非常遗憾的是,我在这次考试中,以一科不及格的成绩名落孙山。可是,我并不因此而气馁,又突发奇想要去美国哈佛大学或者耶鲁大学进修。为了这个事,我专门跑去北京求助于江老师。江老师听了后,建议我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他说我是做律师的,主要侧重实务,而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更侧重于法学理论研究,不怎么适合我。哥伦比亚大学有美国律师摇篮之称,比较重视法律实务教学,而且哥仑比亚大学校园位于纽约市中心,在那里学习,可能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各类精英人物,也可以交更多的朋友,对我将来的律师业务可能更有帮助。他推荐我去找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爱德华教授。我非常感谢江老师对我这个晚辈学生的厚爱。回到广州后,我马上给哥仑比亚大学的爱德华教授发了一封邮件,向他提出到哥伦比亚大学做访问学者的申请。江老师给我的推荐信非常管用,爱德华教授收到我的申请后,很快就给我回复,同意我到哥伦比亚大学做为期一年的访问学者,并且还免了我一年的学费。收到爱德华教授的录取通知后,我激动得一夜难眠。如果没有江老师的支持和推荐,我不可能那么顺利地进入世界第一流大学法学院学习。他不但是我的严师 更是我的慈父

二〇〇〇年八月,我开始踏上了在哥伦布亚大学法学院为期一年的求学之旅。在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期间,我选修了公司法、证劵法、合同法、国际商法等课程。尽管学习任务繁重,我还是保持与江老师和师母的联系。二〇〇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是江平老师七十华诞,纪念活动在北京友谊宾馆贵宾楼举行。我利用学校圣诞节放假的机会,从纽约赶回北京参加是次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我有幸聆听了江平老师发表的感人肺腑、激动人心的七十感言。他说:“上天总算是‘公平’的。一九五七年后,给了我整整二十二年的逆境,又给了我整整二十二年的顺境。逆境给了我磨难和考验,使我更能以平常心看待一切,我喜爱的一句格言就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国家民族如此,个人也如此。逆境也给了我沉思与回顾,使我更能以平常心看待一切,已经没有什么可迷信的了,我喜爱的另一句话就是:‘只向真理低头’。”他还说:“如果让我来世重新选择职业的话,我仍将以作为大学教授为第一目标。”

江平老师一生潮起潮落,几经沉浮,他以永不言败的坚强毅力达到了他人生最辉煌的彼岸。我听完他的感言,百感交集,尤其是最后那句话,对我的心灵震撼非常大。我为什么不能以恩师为榜样也以大学教授作为第一目标呢?对于这个问题,我思考了很久。如果要进大学当教授,必须有博士学位,这是一般大学的要求。基于这个原因,我决定继续报考博士研究生。
二〇〇一年九月,我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学习期满归国。我去北京找了江老师,把我的想法向他如盘托出。他沉默片刻,很严肃地对我说:“你来考我的博士生可以,但是必须要做到:一、必须脱产学习;二、博士论文字数须达二十万左右;三、必须三年内完成博士论文答辩。如果你能做得到,那就来报考吧。”他知道我律师工作缠身,可能做不到他提出的三点要求。当时,我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马上就答应了。我从北京回到广州后,马上投入了紧张艰苦的复习。除了日常的工作外,我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复习上。功夫不负有心人。二〇〇二年五月,我终于通过了法大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笔试和复试,成为江平老师新一届的博士研究生。那时,我已过了不惑之年。
在读博士研究生的那三年,对我来说,是相当辛苦的。学校每星期三到星期五都有课。为了兼顾工作,我每星期二晚上从广州乘机到北京,星期五下午上完课后,又从北京乘机回广州。整整一年连续这样的奔波,终于完成了一年的博士研究生专业课程。到了搜集论文资料和论文选题时,江老师对我说,你是搞实务的,曾办过大量的案子,应该结合案子中你比较熟悉的法律问题进行选题。江老师对我的提示,使我茅塞大为顿开。根据江老师的指导,我最后选定了《外资并购法律问题研究》作为我博士论文的题目。整整两年时间的论文资料搜集、论文选题到最后论文撰写完稿,个中的辛苦和滋味,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有体会。二〇〇五年六月,我的博士论文《外资并购法律问题研究》在江老师的指导下,顺利通过了答辩。令我感动的是,江老师对我的博士论文给予了意想不到的好评。在举行毕业典礼时,江老师主动来拉我和他一起合影。在这一瞬间,千言万语不知如何表达我对恩师的感激。

何培华博士博士论文封面

何培华博士博士论文后记


我在博士论文后记里写道:“在考博之时,我已过了不惑之年。像我这种年龄的人重返校园读书,其艰难可想而知。但和先生相比就不足挂齿了。我还是算是幸运的,读硕时,就师从先生,一直受到先生思想的熏陶。我本来也可以像先生那样,毕业后从事教育工作,但遗憾的是,我耐不住寂寞,走上从仕的道路,继而又上了贼船——当了一名律师。我记得是在一九九五年,先生到广州来讲学,师母也相随。他们都劝我有机会继续深造。随后的几年,先生和师母的教诲不绝于耳。在先生的鼓励和推荐下,我终于做出抉择,于2000年8月到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做访问学者。在美国的一年多时间里,我有幸接触了美国许多著名的学者和教授,其中就有大名鼎鼎的纽约大学法学教授柯恩先生和哥伦比亚大学法学教授爱德华先生。在与美国学者的接触和交流中,我发现自己学识的浅薄和无知。从那时起,我就决定继续读博,不断充实自己。我自己也知道,过了不惑之年再读博,也拯救不了自己已日薄西山的命运。但我还是不甘被淘汰,仍然抱有一丝的希望,试图用行动去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上天不负有心人,我还是如愿以偿终于重返校园,与比我年轻十几、二十岁的同学一起,同窗共苦。当然,由于年龄的差距,可能我的付出比他们多一些。在三年的时间里,我又重新受到先生悉心的教诲,我又经常领略先生伟大的风范和浩然的气度。从这一点来讲我又是幸福的。至于那多一点的付出,又有什么不值?当然,除了知识的灌输和思想的熏陶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先生教我做人的道理。他崇高的品质和尊贵的人格,永远受到我们这一代莘莘学子的追崇。”

何培华博士与江平教授于中国政法大学


我离校后,江老师还专门给我赠送了一幅墨迹:“何须培苗圃,自助吐芳华。”

江平教授挥毫寄语何培华博士



二〇〇六年,香港的翁静晶同学给我介绍了一个敏感的案子:新加坡海峡时报首席记者程翔被控间谍罪案。案子是由国家安全部侦办的,人被关在北京南郊大红门国家安全部看守所。为了会见,我和我的助理经常穿梭于广州和北京之间,大红门看守所成了我经常探访之地。每次来北京会见,我都会去江老师的家拜访他和师母。他知道我在办理一个涉及间谍罪的案子时,他不无忧虑地提醒我要注意安全。他话语之间,那种舐犊之情不言而喻。随后师母告诉我,江老师曾于一九九四年给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主任顾明的秘书做过辩护。顾明的秘书也是被控间谍罪。那时,江老师也经常去大红门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他对那个地方很熟悉。师母提醒我,这种案子是很难办的。江老师给顾明的秘书是做无罪辩护,但最后法院还是给判了三年徒刑。她还补充说,江老师这辈子只做过一次刑事辩护。正如江老师所预料的那样,我回到广州后,就受到有关部门的口头提醒和警告。不过,我并不为这些恐吓而感到畏惧,而是继续为我的当事人进行辩护。在我们的成功辩护下,程翔只被判了五年徒刑,而另一个同案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却被判了二十年徒刑。
二〇〇七年,我应邀去参加香港法大校友会成立庆典活动,江老师和当时的徐显明校长也应邀去了。在香港期间,我专程去徐显明校长、江老师和师母下榻的铜锣湾柏宁酒店探访他们。我去到那里时,他们正在谈论香港新闻媒体对程翔案的报道,并获悉是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一个律师为程翔做辩护。江老师告诉徐显明校长,说香港新闻媒体报道的那个律师就是我。徐校长听了之后感到非常高兴。当时在香港,有关程翔案的报道都是轰动的新闻。
我在和江平老师多年的接触中,发现江老师确实是一个铁骨铮铮的硬汉子,他不但是中国法治的践行者,而且也是时代正义的呐喊者。二〇〇六年初,我从有关报道获悉,他和其他十二位德高望重的名流签署了一个联合声明,要求撤销“阅评小组”,废除一切恶性管制新闻的办法,保障新闻媒体的职业权利。并且,他勇敢站出来,大胆呐喊:“我是觉得中国的法治处在一个大倒退的时期,或者说我们的法治建设、司法改革、政治改革都处在一个大倒退的时期。”我看到这些消息后,为他捏了一把汗。二〇〇八年十二日五日,江平老师在《南方周刊》上发出了:我所能做的就是呐喊,高倡民主、法治和人权的宪政精神,并强调治国的最好方法就是宪政,宪政是依法治国的必然,也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走向。二00九年初,我去北京拜访江老师和师母。我向江老师求证上述消息是否属实,他笑了一笑对我说,那都是谣言!昨天我刚被邀请去最高法院做了一个报告,如果我被禁言了,他们还敢邀请我去做报告吗?他在说这些话时,显得非常豁达和乐观,彷佛根本不把个人的安危放在心上,唯一的信念就是,为中国的法治不断呐喊。



江老师曾经历过反 右、离婚、车祸,甚至与死亡擦肩而过。他经常半开玩笑地说:“我这条命是捡回来的。因为人生最痛苦的事都已经经历过了,其他的算什么呀。”江老师的话使我对生命的意义进行思考。一位德国哲人曾对生命的意义做出这样的概括:“人生诚然充满了痛苦,然而痛苦磨炼了意志,激发了生机,没有痛苦,人生只能有卑微的幸福。”他还说:”生命的意义,不在于生命的延续,而在于生命力的高涨。” 生命不是永恒的。我们存在于世界上的短暂时间中,面对不可避免的死亡,自然会心生恐惧。尤其是对于那些没有经历过人生痛苦磨难的普通人来说,当病魔缠身或者面对死神和黑暗的时候,可能就会陷入孤独、恐惧、痛苦和绝望。但是,对于一个有过人生最痛苦经历的人来说,他在面对死亡时,会淡然从容,毫无恐惧。江老师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懂得生命的意义,他热爱人生、珍惜生命,即使是他在病魔缠身或者面对死神时,他也毫无畏惧。


何培华博士与江平教授合影


二〇〇九年五月份,江平老师应邀去广东惠州仲裁委员会作了一个报告,回到北京后,可能是连续多日奔波劳碌的缘故,他病倒了。幸亏他当过医院护士的外甥女发现,及时送到医院抢救,这才幸免于难。听到江老师住院的消息后,我马上买机票赶到北京三〇一医院去探视他。我到了三〇一医院他所住的病房,看到师母正在陪护着他。他还在睡觉,可能是听到我的声音,就醒过来了。他翻起身,就滔滔不绝地和我聊起天来,师母试图阻止他,他却说自己没啥事。可能是中风留下的后遗症,他说话还是有点障碍。为了不影响他的休息,我在那里停留一会就告辞了。从三〇一医院出来,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江老师都已经病成这个样子了,他自己还说没啥事。江老师在病魔缠身、面对死亡和黑暗时,还是那么坦然。这是一个多么坚强的硬汉啊!
二〇〇年九月,江平老师被评为“中国法治人物”,上了“改革开放三十年三十人”榜,香港凤凰卫视台为此在广州举行了一个隆重的颁奖仪式。由于江平老师大病初愈、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出席颁奖仪式,而是委托师母出席代为领奖。根据仪式的安排,在获奖人物领奖时,由其指定一个有一定地位的人为其赠送礼物。主持颁奖仪式的杨锦麟先生打电话给江老师,想为其推荐暨南大学一个教授为其赠送礼物,但江老师却婉拒了。他和师母商量后,决定指定我在颁奖仪式上为他赠送礼物。师母打电话把这个决定告诉了我,我觉得自己在这样的场合给江老师赠送礼物不够资格,师母却说,江老师和我都认为,在广州只有培华最有资格给江老师赠送礼物。听了师母的话,我感动得流出眼泪来。这是江老师给我颁予的最高荣誉啊!颁奖那天,我赠送了一个观音菩萨雕像给江老师,寓意为祈愿菩萨保佑他早日康复!我知道,江老师并不迷信这些东西,但是,我只是一个凡夫俗子,是他的学生,也不能免俗,只能用这种方式来表达我的心愿。



二〇一〇年七月,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二〇一〇年年会暨全球化背景下司法比较研讨会在广东肇庆召开。江平老师作为该会的名誉会长也出席了这次大会。他被安排下榻在肇庆西湖公园里的一个宾馆,由李显东教授夫妇陪同。休会期间,我专程从广州驱车到肇庆去探访他。江老师病愈不久,师母特别嘱咐李显东教授夫妇要照顾好他。晚上我和江老师在宾馆共进晚餐,当时陪同就餐的除了李显东教授夫妇之外,还有中山大学的程信和教授、肇庆学院的温树斌教授等。餐毕,我陪江老师在公园里散步。在闲聊中,他跟我说,在我担任比较法研究会会长期间,我曾提议比较法学会年会的主题应确定为:“比较法现代化法治”。但中国法学会有一位领导不同意,认为“现代化法治”这个提法在党的文件中没有,因此,要求改变年会主题。他接着说,法治实际上就是怎么样来贯彻治理国家的现代化模式,就是把我们过去的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等提升一步到治理国家的现代化。严格意义上来说现代化当然不是西化,我们提倡法治现代化就是向西方学习的过程。工业、国防可以现代化,为什么法治不可以现代化?第二天会议结束后,我陪江老师和李显东教授夫妇去游览了肇庆七星岩、西湖公园和鼎湖山等名胜古迹。在游览过程中,我和江老师留下了许多值得纪念的合影。
作为一个律师,我也经常和江老师谈及有关律师的话题。他认为,律师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作为律师来说,本身的任务就是为弱者、为当事人、为委托人的权利进行斗争。律师兴则法治兴。他一直矢志不渝、不遗余力地为捍卫律师的权利呼吁呐喊。自从李庄事件之后,律师的地位有所下降,律师界普遍感觉到了危机,律师太没有人身安全感了。七〇九事件过后的第三天,江平老师在这敏感的时间点参加了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成立二十周年的庆典活动,并就善待律师的话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律师本身的职责就是维权,这里的“维权”并不专指维权律师,律师保障弱势群体的权利就是维权。从维权的角度而言,所有律师都负有保护人民群众的重要责任。律师在表达自己意见时比较尖锐,提出一些不同的意见,人身安全就受到威胁,这一点必须引起关注和警示。如果公权力动辄就对律师采取强制措施,这并不是一个国家律师制度健全的标志。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我去北京看望江老师和师母。那时,江老师一家已搬到双井一家养老院居住。我请他和师母等人在他们家附近一家餐馆吃饭。在餐叙时,他向我讲述了上述发生的事情,他说,吃完饭后,还要赶回家接待几个客人,是公安部宣传处几个人过来找他做解释。当时听了后,我很为他担心。他却对我笑了笑说,没啥可怕的,我该说的我还是要说。这充分表现出了他只向真理低头的大无畏精神。

何培华博士与江平教授合影


光阴荏苒,转瞬间,我和江老师之间建立的师生情谊已达三十多年。在这三十多年中,我一直得到他的谆谆教导,我一生最大的收获就是,我不 但从他的身上学到了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还从他的身上学到了丰富的人生哲理。他那种为中国私权和法治勇敢呐喊的精神,一直鼓励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前行。但令我感到最愧疚的是,我辜负了江老师对我的期望,我最终并没有到大学当教师。
仰望星空,我发觉,江平老师不但是法大的灵魂,而且也是中国法治的灵魂。他就像冬日的余晖,照耀在仍存有残雪的大地上,使处于寒冬的人们,对春天的到来仍抱有希望。这时,我想起海明威《老人与海》中那句名言:“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江平老师就像海明威笔下的那位老人,“反 右 ”运动打不败他,疯狂的火车碾不碎他,病魔摧不毁他。他那闪烁着光辉的法学思想,他那永不逝灭的灵魂,永远 萦绕在 法大学子的心里!    

何培华博士于江平教授八十九岁寿诞


2019年12月19日修改于广州·名雅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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