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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的职业操守
作者: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0-12-17
法律人的职业操守

——持正义之利剑 做合格法律人



中政大论坛现场

    21世纪的中国,虽已步入法制社会,但法律制度并不是很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识也参差不齐。然而社会毕竟是物质的、现实的,各种法律现象发人深省。

    应中国政法大学、暨南大学的邀请,我所主任律师何培华博士分别于12月10日、12月16日在这两所高校的法学论坛中就如何在纸醉金迷、钱权交易的社会现实中坚持职业操守,真正地做好一个持正义之利剑惩恶扬善的法律人发表了《法律人的职业操守》主题演讲。

    演讲中,何培华律师谈到了关于律师的理念追求和价值取向问题。他认为律师和法官、检察官一样,都是追求正义的化身、使者,只是途径不同。律师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站在当事人的立场,力求社会正义。他还强调,律师只是一个专业人士,而不是商人。在中国,律师是一个自食其力的群体。演讲过程中,何培华律师通过大量的事例向听众们阐述了一个合格律师应当具备的职业水准——一个合格的律师,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还应该具备相当的业务水平和社交能力。何培华律师还通过广东著名律师马克东的案例,说明了律师最重要的职业守则就是要诚信,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

    每一场演讲,最后都设有互动环节,在此过程中何律师一一耐心、细致地回答了同学们积极踊跃的提问。最后,何律师还指出了中国的法科大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对在校学生的职业规划提出了很多宝贵的建议并对在校学生的未来发展寄予了很大的期许。

    作为一名具有30多年从业经历和丰富经验的资深学者,何培华律师却十分谦逊,坦言自己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法律人,自身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操守还有待外界评估。而正是何培华律师的这份自谦赢得了在场与会者的热烈掌声和对其理论的认同、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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