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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培华博士被聘为“陈安国际法学发展基金会”第一届理事
作者: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1-04-27

专注学术、回报教育
——何培华博士被聘为“陈安国际法学发展基金会”第一届理事

     经过近两年的酝酿和筹备,“陈安国际法学发展基金会”于4月9日在厦门大学法学院正式成立。来自全国的法学专家、学者在厦门大学齐聚一堂,共同庆贺并见证我国法学发展取得的又一硕果。

    陈安先生是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科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也是中国国际经济法律实践的先行者之一。在其六十年的教学科研生涯中,先生生动地阐释了“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内涵,堪称学界之楷模,后学之典范。以陈安教授名义成立的国际法学发展基金会,既是对陈安教授学术贡献和社会贡献的一种肯定,也是对他道德品格和学术风范的一种传承。

    作为陈安教授的忘年交,何培华博士表示,尽管自己与先生并无正式的师承关系,却深深感佩于先生的涵养和学识,一直将先生视为人生导师。因此,在基金会成立之时,何培华博士代表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向基金会捐款人民币15万元。这既是何博士一贯的对法学学术研究事业的支持,也是对陈安教授的支持。恰如有人云:法律人不是社会财富的最大创造者和受益者,却始终是最富责任感和奉献意识的群体之一。

    成立大会上,何培华博士作为社会热心人士的代表给予致辞,其情真意切的感言,和对学术研究的专注与支持,赢得了全场的认同与掌声。同时,何培华博士也被“陈安国际法学发展基金会”聘为第一届理事会理事,是广州地区的理事代表;被授予“最突出的‘给力’”的荣誉。并由钟兴国书记和李建发副校长颁发了证书和聘书。

    我们期待着这个作为以支持学科建设为宗旨而建立的基金会为我国的国际法学的研究及与国际的接轨做出更为突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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