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7月6日宣布,初步裁定中国对美国出口的虾存在倾销行为,并对中国出口的虾采取反倾销措施。这一初步裁定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虾征收7.67%至112.81%的反倾销税。因为中国被美国政府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美国政府很可能作出不利于中国的最终裁定,这将对广东的虾类产品出口产生重大影响,尤其对已成为广东对美出口虾产品的主力军的私营企业。
私企将遭受较大打击
广东已成为我国最大的虾产品出口基地,2003年出口额占全国的48%。据统计,广东虾类产品有近三分之一销往美国市场,今年1-5月出口美国6477吨,价值3147万美元,分别占广东出口虾产品量、值的31.9%和33.4%。
代表中国企业参与此次反倾销诉讼的广东环宇京茂律师所主任何培华认为,若美国裁定中国虾类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将对广东私营企业虾产品出口产生较大影响。1-5月,广东私营企业对美出口虾产品2675吨,价值1320万美元,占广东对美出口虾产品量、值的41.3%和42%,成为广东对美出口虾产品的主力军,若出口被征收反倾销税,无疑将对其发展带来较大的打击。
同时,湛江和汕头两市虾产品出口可能遭受的损失最大。去年广东有9个地级市对美国市场出口虾类产品。今年1-5月也有5个地级市对美国出口,其中湛江市和汕头市分别出口4583和1860吨,两者占广东虾产品对美出口量的99.5%。1-5月广东共有35家企业向美国出口虾产品,其中湛江和汕头企业有32家,若最终裁定倾销成立,将对以上两市企业产生较大影响。
改判希望渺茫
何培华认为,当然现在中国对虾出口企业还有机会向美国有关方面争取。按照反倾销程序,是否造成反倾销还须经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裁定,但中国企业据理力争的希望比较小,原因有两方面:一是美国商务部的初裁一般是根据双方提供的足够证据才会认证,此次初裁结果某种程度上已表明美国有关方面认为中国的对虾出口“的确”造成倾销;二是从目前情况看,美国最终仍可能维持目前的税率而变动不大。
何培华同时指出,中国企业目前可以争取的方式只能在市场成分或价格等细节提出足够但无与辩驳的新证据。
文章来源《民营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