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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法律服务空间增大
作者: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    时间:2003-07-09

跨境法律服务空间增大
中港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协议」(CEPA),对两地经济合作是一个里程碑。粤港两地的律师认为,港商到大陆金融活动将日益增加,而大陆企业也会来港上市、收购资产及投资,跨境的法律服务未来会有很大的空间。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主任何培华对粤港信息日报表示,CEPA允许香港律师所与内地律师所联营,是很大的突破,意味香港律师在大陆执业所受到的限制大为减少。同时,粤港两地律师业在境外公司投资、境外公司大陆上市、涉外公司收购和重组等方面的法律服务有望增加。

广东环宇京茂是长江联网的成员之一。该网络是大陆成立最早的、松散型的律师事务所网络之一,成员包括香港、台湾、澳门的律师事务所。六月二十八日及二十九日,长江联网的机构成员云集重庆,他们与司法部官员讨论的主要议题,便是CEPA给律师业带来的冲击。

何培华认为,CEPA准许香港、澳门和台湾的从业人员报考大陆律师资格,比中国入世承诺更加提前。他说:「就是在美国,也只有纽约州和加州允许外国人报考律师资格。现在大陆律师资格报考限制放松,预计将吸引更多港澳台从业人员透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并北上参与大陆法律服务。」他形容,CEPA也给港澳台的律师事务所抛出了「绣球」,双方可互补长短。

按中美加入WTO中有关法律服务的条款,外资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只能设立一家办事处,办事处不得从事中国法律事务或聘请中国注册律师,只能与中国的律师事务所订立长期委托协议,以建立工作关系。何培华相信,CEPA将大大加强粤港两地律师业的合作。他说:「两地律师只能合作,谁也抢不了对方的饭碗。」

何培华分析,六类涉外法律服务将明显增加:一是境外公司直接在内地办厂时的法律服务;二是境外公司在大陆上市;三是公司的收购、兼并和重组;四是见证和出具法律意见书服务;五是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例如商标登记、专利处理;六是其他的传统业务,例如诉讼、仲裁等。

香港一直是大陆与海外法律服务的中转地,现在,境外的大公司也可以直接委托大陆的律师事务所处理,而不必透过香港中转。大陆业内人士承认:「大陆的律师业才发展了二十多年,各方面还不太成熟,也很难接到国外『大单』。」不少大陆律师事务所希望透过与香港知名律师事务所联营,提升信誉、打响名堂。目前,已有三十七家香港律师事务所在大陆设立了代表处,其中广州九家,深圳三家。

     文章来源《星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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