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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大开方便之门 首家内地民营律师所现身香港
作者: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3-11-04

内地与香港签定CEPA不足一月,内地律师所已开始进军香港的高端法律服务市场。具有内地民营律师所背景的首家“联营”法律服务公司——长江联合顾问有限公司将现身于今天开始举行的香港专利授权展。除了个人外,已知的法律服务公司只有3家,除长江联合顾问外,另外两家分别是中国商标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和中国法律服务有限公司,分别归属于中国贸促会和司法部。

成员以内地律师所为主

长江联合的背景是内地最早成立的松散型律师事务所联盟之一——长江联网,成员包括广州、成都、香港、台湾等20多家律师事务所。据长江联网成员广东环宇京茂律师所主任何培华透露,早在CEPA签定前,20多个成员所已萌生了在香港设立法律服务公司的念头。上月底在重庆举行的联网内部会议肯定了这一思路。之后,公司在香港迅速设立。

据了解,长江联网的内部架构以内地律师所为主,此外还包括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外国律师所,由于长江联网成员——香港吴少鹏律师事务所已加入国际性律师网络Lawworld,因此,还可把跨国法律服务资源带进长江联网。
    
两地可相互雇用律师

而长江联合也将实行这种架构,由于CEPA规定,香港律师事务所可以雇用内地律师,而内地律师所也可以雇用香港律师。同时,香港还可以给予内地律师及其近亲长期签证。因此,吴少鹏律师事务所将把长江联网内的律师以雇用形式请去香港工作。

其实,这种形式已改变了过去内地律师所被动接受跨国业务的状况,选择在香港主动出击,可以扩大自己的服务空间。

目前在香港市场,可以提供内地法律服务的公司还比较少,过去几乎都是官方的公司,由于受到派驻人数的限制,远远不能满足香港市场的需要。许多香港公司遇有涉及内地的法律难题时,都不得不奔赴当地四处打探知名律师所来解决。如果内地律师所在香港直接以联合的方式设立法律服务公司,则既可以节约大量资源,又可以获得业务。

但是,现在许多内地律师事务所还存在疑虑,究竟何种“联营”形式才符合CEPA要求?据悉,有关部门已在起草具体政策,估计很快就能出台。法律界认为,届时可能掀起香港和内地法律服务互相渗透的高潮。

 

文章来源: 中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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