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公司与外商投资公司有一定区别,但又有一定联系。广东环宇京茂律师所主任何培华认为:外商投资可分为禁止类、限制类、允许类何鼓励类。
禁止类: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属于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破坏自然资源或者损害人体健康的;关于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或者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属于运用我国特有工艺或者技术生产产品的;属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专案。
限制类:属于国内已开发或者已引进技术,生产能力已能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属于国家吸收外商投资试点或者实行专卖的产业的;属于从事稀有、贵重矿产资源勘探、开采的;属于需要国家统筹规划的产业的;属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其他专案。
允许类是指不属于鼓励类、限制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专家,为允许外商投资专案。值得一提的允许类外商投资专案不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鼓励类则包括属于农业新技术、农业综合开发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工业建设的;属于高新技术先进,能够改进产品、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提高企业技术经济效益或者生产适应市场需求而国内生产能力不足的新设施、新材料的;属于适应国际市场需求,能够提高产品档次,开拓新市场,扩大产品外销,增加出口的等六类。
而设立的CEPA公司可以分为限制类、允许类何鼓励类,其中,限制类、允许类的规定与外商投资分类相似。鼓励类则可按照CEPA协定细分,涉及具体18个行业。具体而言,分别是:管理咨询类、会展服务、运输服务、会计服务、建筑及房地产、医疗及牙医、分销服务、物流服务、货代服务、仓储服务、运输服务、旅游服务、视听服务、法律服务、银行业、证券业、17.保险业、电信服务。
文章来源《金羊网》